本報訊(記者吳靜)記者昨日從省住建廳獲悉,為從源頭上有效遏制新的“兩違”行為,福建省“兩違”綜合治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日前下發了《關於加強“兩違”建築材料和工程管理的通知》。
  通知明確,建設項目未取得用地批准及規劃許可手續的,施工單位不得承攬施工。未取得用地、規劃、施工許可等基本建設手續的建設項目,上述生產企業不得違反規定提供相關商品和加工服務。對向違法建設項目提供設計、施工服務的設計、施工單位,違規提供預拌商品混凝土等的企業和個人,應當以行政、法律、經濟等手段予以處置,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,情節嚴重的,可依法採取責令停業整頓、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等措施予以嚴肅處理。  (原標題:閩從源頭上遏制新“兩違”行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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